贵州财经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发表时间:2026-09-10 00:00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相关规定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将有关认定安排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二、认定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

三、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本科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 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认定标准:对应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4-10-01-01)

五、认定方式:

理论考试:机考

实操考核:按对应工种要求开展现场/上机实操

六、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截止

七、认定时间:暂定每月第三周周六

八、考区考点:贵州财经职业学院校内考场(清镇职教城片区)

九、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文件规定,五级(初级工)272元/人、四级(中级工)372元/人、三级(高级工)472元/人。

注意:考生报名提交材料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线下缴费。

十、报名所需材料(附件一)

1.《贵州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认定申请表》。

2.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免冠、彩色、蓝底,jpg格式,单张小于200KB。

3.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常住人口印证资料等。

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中规定的材料(如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等)。

十一、其他

报考人员需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如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取消成绩;已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告证书无效,撤回证书并删除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的查询信息,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十二、报名方式:

报名二维码:

 

 

报名链接:http://gzcjks.hongxzx.net/newMaster/#/selectType?id=4b64cee05a5cebc4dec7cbc818f87b0c&type=1

 

十二、咨询电话:17885675704

十四、举报监督电话:085186807485

注:以上认定如遇特殊情况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

  2026年9月10日

 

 

附件:资料要求.docx

附件贵州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个人经历承诺书.docx

附件工作经历证明.docx

 

责任编辑:宣传统战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