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6年度各类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及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通知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开展上述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相关说明
本次共设置5类申报项目,含资助额度、研究年限、申报对象及主要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类别 |
资助额度 |
研究年限 |
申报对象及 主要要求 |
1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规划基金项目) |
不超过10万元 |
3年 |
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 |
2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青年基金项目) |
不超过8万元 |
3年 |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7月12日后出生) |
3 |
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共五类,详见附件2) |
8-10万元 |
2年 |
专职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排名前30%等 |
4 |
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
10万元 |
2年 |
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
5 |
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 |
2万元 |
2年 |
限高校专职辅导员(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
申报详细条件、课题指南、申请评审书模板等详见各附件。项目正式立项后,学院将按照1:1比例配套项目经费。
二、统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须为学院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并组织开展项目研究工作。
2.每个申请人仅限申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须事先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名义申报。
(二)不得申报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已申报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2024、2025年度连续两年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步骤 |
时间 |
具体事项 |
1.申报备案 |
6月18日前 |
申请人到所属系(部)科研管理秘书处备案;各系(部)汇总拟申报教师名单,报送科学研究中心敖孟飞老师处 |
2.账号注册 |
备案审核通过后 |
项目负责人联系敖孟飞老师,办理申报系统账号注册事宜 |
3.材料准备 |
6月19日 -7月1日 |
按要求规范填写对应类别的《申请评审书》(详见各填报说明) |
4.材料提交 |
7月1日16:00前 |
各系(部)科研管理秘书汇总本部门申报材料,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敖孟飞老师处 |
5.推荐上报 |
7月上旬 |
学院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上报 |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动员。各系(部)须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指定科研管理秘书专项负责,及时将本通知及附件内容传达至每一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结合本系(部)学科优势和教师研究基础,鼓励有前期研究成果、有明确研究方向、有团队支撑的教师积极申报;支持教师跨系、跨校组建研究团队,整合优质资源,提升项目申报质量与竞争力。
(二)严格初审工作。各系(部)在接收申请人备案及申报材料时,应先行初审,重点对申报人身份与资格、限项与禁止申报情形、申报材料完整性与格式规范性等内容进行核对。
(三)严守时间节点。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形式审核、材料汇总与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1.教育部社科司202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rar
2.教育部社科司2026年度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rar
3.教育部社科司202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rar
4.教育部社科司202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rar
科学研究中心
2026年6月16日




贵公网安备520181020086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