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实训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9-04 15:42

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

实训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实训教学工作,完善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压实实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6〕6号)文件要求,提高实训教学效果,防范实训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训教学组织管理

1.各系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在认真总结经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实训教学工作方案。方案须严格落实实训前安全教育,将实验室与实训场所安全风险评估、危险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安全要求纳入方案内容,并按要求提交安全教育佐证材料,规范做好实训教学各环节组织实施。

实训场所要参照文件要求科学做好功能分区,做到实验实训区、辅助区、存储区、办公区物理隔离;实训场地电气、通风、防火防爆、疏散通道等安全设施保障到位,配齐消防、防护、废弃物处置相关物资设备。新建、改建实训场地安全设施落实"三同时"要求。

2.实训前或实训过程中,若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实训计划的,应提前提出计划更改申请,经教务科审批后方可执行,并自行负责和妥善解决因此引发的相关问题。

实训内容若涉及到高危、高风险实训项目,须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开展内部安全预审,审核结果报教务科通过方可开展,未经预审不得开展实训。

3.为保证实训教学质量,要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突出以生产性实训为主的实践教学改革,实训内容充足、课堂效率高。

4.实训过程中若涉及到危险源,需严格落实实训危险源全流程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使用、登记、储存、处置流程,严防设备"带病运行",强化电气、消防、机械伤害、易燃易爆物品等风险防控。高风险实训环节要落实现场盯控制度,严禁放任学生独自开展高危实训操作,严禁擅自更改实训参数、操作流程。

二、实训周需提交存档的材料

1.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填写附件1《2026年秋季学期实训安排统计表》通过OA发至教务科张江波老师处。

2.实训周开始前一周,请各系部务必在教务管理系统里的"教学运行-教务任务管理"录入实训课程相关信息,并开展实训前安全教育活动。同时填报“2026年秋季学期XX系实训周课表(附件2)”或“附件3:2026年秋季学期XX实训周外出实训教学课表”和“实训前安全教育佐证材料(附件4)”,并将实训方案、附件2、附件3及附件4(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通过OA报送教务科张江波老师处。

实训方案中除教学安排外,还应包含:实训风险评估记录、隐患排查安排、应急处置要点;安全教育佐证材料应包含安全培训签到、考核记录、安全学习、警示教育相关材料。

3.实训周结束后,系部应及时撰写实训总结报告、做好实训相关材料归档等工作。结束一周内报送实训周总结材料(只需电子版,内容包括文字材料、照片、所取得的成绩或成果、实训安全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至教务科张江波老师处。实训周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由系部自存,教务科将不定期安排人员检查相关材料留存情况。

 

 

附件:1.2026年秋季学期实训安排统计表

      2.2026年秋季学期XX系实训周课表

      3.2026年秋季学期XX实训周外出实训教学课表

                     4.实训前安全教育佐证材料

 

教务科

2026年9月4日

附件1:2026年秋季学期实训安排统计表.xlsx 附件2:2026年秋季学期XX实训周课表.xlsx 附件3:2026年秋季学期XX实训周外出实训教学课表.docx 附件4:实训前安全教育佐证材料.docx 


责任编辑:王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