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三方企业 建立学院垃圾分拣中心(二次)的公告
我院拟遴选一家企业进驻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分级日常管理,达到日产日清。垃圾分拣中心临时使用板和设施设备、以及延伸道路硬化等均由遴选企业自行出资建设,学院不收取承租和管理费用,只据实收取使用产生的水电费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GCZY-2024-N3
一、遴选内容:
(一)预估建设资金约10万元以内(非砖混固定建筑)垃圾分拣中心
(二)具有对全院垃圾进行分类分拣、处理和运输,达到日产日清的能力。
二、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 (www.creditchina. gov. 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 www. ccgp. gov. cn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须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清运等运营服务资质的企业。
三、报名、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8日。(早上8:30分至12:00,下午14:00—15:4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贵州财经职业学院行政楼402室(清镇市职教城西区云站路50号)。
(三)磋商时间:2024年5月10日10:00。
(五)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时需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壹套(A4纸装订)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宜
(一)确认投标人报名参与成功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另行发送磋商文件(报名时间截止后统一发送),投标人按磋商文件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各自密封并于开标之时现场提交、拆封。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本次磋商必须具有不少于三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将另行确定招标。
(四)联系人:杨老师0851-86807410、舒老师18085005862。
(五)现场踏勘联系人:丁老师13116305536。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后勤管理科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