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引企入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长期招募公告

发表时间:2026-03-26 15:02

为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服务贵州省重点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引企入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实施细则 (试行)》相关规定,学院现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招募优质企业,在校内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合作方向

本次招募聚焦财经商贸、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核心领域,重点覆盖大数据与会计、财务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资产评估、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等专业,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共建集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社会培训、创新创业、就业赋能于一体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产业学院、校企协同育人中心等合作项目。

二、合作企业准入条件

(一)基本准入条件

申请入校合作的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存续,经营状况良好,无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记录,近 3 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侵害学生或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不良记录;
  2.  具备与电子商务、物流、财经类合作专业高度匹配的行业技术优势、优质真实的生产项目、成熟的运营体系,具备持续承担实践教学、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的专业能力与资源保障;
  3.  涉及财税服务、金融服务、代理记账、审计鉴证等需行政许可的业务领域,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经营资质;
  4.  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规范的劳动用工制度与风险防控机制;
  5.  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认可《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引企入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实施细则 (试行)》各项管理要求,切实履行校企协同育人主体责任。

(二)优先准入情形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属于世界 500 强企业、中国 500 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贵州省重点产业骨干企业,或能够为学院提供稳定师资支持、专项奖助学金、优质就业岗位、核心技术资源的企业,予以优先准入。

(三)禁止准入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严禁合作:

  1.  近 3 年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政处罚、失信惩戒记录的;

存在侵害学生合法权益、违规用工、虚假宣传及开展校园贷等不良记录的;

  1.  无对应业务法定经营资质的;
  2.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濒临破产或存在重大股权、债务纠纷的;
  3.  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数据安全隐患,无法落实安全保障责任的;
  4.  合作内容不符合学院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方案与专业发展方向的;
  5.  法律法规及学院规章制度禁止合作的其他情形。

三、合作核心内容

1.协同育人体系建设:校企双方共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发实训课程与特色教材、建设课程体系,联合开展授课与项目化教学,落实校企双导师制度,共建高水平教学团队。

2.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依托企业真实生产经营场景、行业资源与信息化平台,在校内搭建符合专业教学标准的生产性实训场景,为学生提供真实生产项目实训,保障实践教学质量。

3.学生成长与就业赋能:为学生提供实训实践、创新创业指导、职业素养培育与优质就业岗位,按规定为实训学生支付合理劳动报酬,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可设立专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成长。

4.社会服务与技术创新:依托基地联合开展社会培训、技术服务、项目研发与成果转化,服务区域经济社会与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申报材料要求

意向合作企业须按要求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引企入校合作项目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相关法定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  企业信用报告、近 3 年经营情况说明材料;
  4.  合作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可行性报告(含合作目标、建设内容、运营模式、育人方案、3 年建设规划、安全保障方案、风险防控预案等);
  5.  拟派驻企业导师资质证明、师资队伍建设方案;
  6.  企业资产投入计划、场地使用需求说明;
  7.  学院要求补充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招募办理流程

本次长期招募严格遵循 “公开招募、自主申报、充分论证、联合评审、集体决策、结果公示、规范签约、全程监管”的原则,按以下流程办理:

  1.  自主申报:意向企业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可常年向学院产教融合中心提交;
  2.  可行性论证:学院对企业申报的合作项目开展可行性综合论证,重点围绕企业资质合规性、项目与学院人才培养定位的匹配度、育人核心价值、运营落地可行性、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能力等核心维度开展审核,论证通过后进入联合评审环节。
  3.  联合评审:学院产教融合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评审,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专家评议或答辩遴选,形成联合评审意见和拟合作企业建议名单;
  4.  结果公示与最终审批:联合评审通过的拟合作项目,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与师生监督,对收到的异议依规核查处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的项目,按学院管理规定完成最终审批程序。
  5.  协议签约:审议通过后,完成合作协议合规性审核,与企业正式签订书面合作协议;
  6.  备案入驻:合作协议签订后,企业按协议约定办理入驻和项目启动手续。

六、报名方式

1.申报时间:本公告长期有效,常年接受企业申报。

2.材料提交方式: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提交至学院产教融合中心。

3.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职业学院产教融合中心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站路50号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尚仁楼211办公室

联系人:袁思源

电子邮箱:804585978@qq.com

七、监督说明

1.学院纪检室对引企入校项目全流程开展廉政监督,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利益输送、暗箱操作,接受全院师生与社会监督。

2.合作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永久取消申报资格。

3.监督电话:0851-86807485(学院纪检室)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

2026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袁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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